浅谈“律法的功用”(罗3:19-20)
这两节圣经主要强调以下四件事:1、人都在律法之下,表示人都在定罪之下。2、律法塞住各人的口,表示人无法脱离律法的咒诅。3、普世的人都在审判之下表示上帝审判的权柄和范围。4、凡有血气的人,没有一个能因行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说明人想因行为称义是根本不可能的。在这里我们会特别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律法的功用,其实当下中国很多教会对于律法的看法以及态度都有太多的偏差,甚至有些教会坚决反对律法,根本不要律法,只要恩典,关于律法的问题,我们会在罗马书第七章作全面的叙述,今天借着这两节圣经,先和大家思想一下关于律法的九大功用。
在律法还没有赐下的时候,罪已经在世上,人人都有了罪,但是没有律法,我们就不知道何为罪,如保罗所讲: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如果律法没有说杀人是罪,我们到现在都不认为杀人是犯罪,律法告诉我们什么是罪,律法也告诉我们我们是个犯罪的人,(正如没有镜子的时候,我们的脸脏了,我们都不知道,我们每天彼此指着对方说:你的脸脏了,但没有人会相信自己的脸是脏的,总是认为对方的脸是脏的,这样就成为了我们的习惯,总是觉得自己是最圣洁的,身边的人是最污秽的)。神藉着摩西在西奈山上赐下律法,其中的一个目的就是让我们藉着律法知道自己是罪人,如同给良心赐下一面镜子一样,我们越看镜子,越觉得自己脏,因此律法有让人知罪的功用。这里插一句,今天有些教会有反律法的倾向,不要律法,就等于不要镜子,结果就是自欺欺人的认为自己是最圣洁的。
律法不但让人知道自己是个罪人,还让人知道自己是个大罪人,律法让我们知道我们的罪比我们的头发还多,我们没有一天不犯罪,我们没有一个领域(思想、意志、情感、意念、动机、行为、语言)不是污秽的,律法还让我们知道我们每一个动作(教育、孝敬、礼貌、读经、祷告、崇拜、)都有偷窃神荣耀的可能。正如保罗在罗马书5:20里面说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罪越显多,就更加让我们知道耶稣基督伟大的赦罪之恩是何等的长阔高深。
律法不但让我们知道是个罪人,是个大罪人,还让我们知道我们是个该死的大罪人。从量刑的角度来说,律法的每一条都能判我们死刑,因为我们犯的每一条都是违背永生神心意的。保罗在罗马书3:19里面说: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
前三个功用是道德律告诉我们的,当我们越看道德律的时候,就会越绝望,如保罗说,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戒命来到,罪活了,我就死了。如此看来,道德律让我们这些在亚当里的罪人绝望以至于死。但是感谢神的恩典,在神那里总是有出路,神藉着礼仪律给我们在道德律里绝望的人带来盼望,礼仪律里面献祭的大祭司,献上的祭物,以及献祭的动作统统都指向了更美的大祭司耶稣基督将自己作为祭物在天上的至圣所献上的事迹。礼仪律如同一个训蒙的师傅一样,把我们带到基督的十字架里面,让我们在亚当里绝望的人在基督里得到盼望。
我们已经在罪上死了,在基督里活了,如今活着,乃是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我们今天的行事为人不是照着律法的规条一条一条的去守,乃是顺服圣灵的引导,圣灵藉着圣道引导我们过成圣的生活,当我们顺着圣灵而行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我们所行的和正是律法所要求的,因此如约翰所说,如此说来律法也不是难守的,其实不是我们守,乃是圣灵在我们里面做引导的工作。当我们所做的不符合律法的时候,我们就知道我们犯罪了,不是顺着圣灵了撒种了,乃是顺着自己的情欲撒种了,这时候,我们当悔改,再次恳求圣灵藉着圣道来引导我们,从而也就体现出了基督在我们里面做王的生命了。因此律法就成了我们圣洁生活的一个标准。如果今天教会不要律法,那么就等于不要圣洁的生活,没有了律法,我们就不知道什么是圣洁,什么是罪了,正如近几年国内教会出现的一个异端“恩典福音”,在我们老家的影响也蛮大的,信徒首先不认罪了,觉得没有罪了,今天也不会犯罪了,如果有一天你看到他犯罪了,你和他说你犯罪了,他会说这不是犯罪,乃是犯错。其实就是因为他们不要律法,反律主义带来的成圣生活就是自欺欺人的骗局罢了。
前面四个我们说的是律法的积极功用,接下来我们会看到律法的三个消极功用,首先看律法对人的捆绑。【罗7:6A】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保罗在这里告诉我们律法对人有捆绑的功用,所谓的捆绑,其实就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告诉我们,我们在亚当里没有行善的自由,只有犯罪的自由。
保罗曾说“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这节经文里告诉我们律法对人有辖制的功用,律法辖制什么样的人呢?首先是活人,其次就是罪人,律法所辖制的就是“在罪上活着的人”,人走在哪里,罪就跟在哪里,自然而然律法就跟在哪里,(比如:一个人用刀杀了人,在法律的意义上来说,这个人犯罪了,他在没犯罪以前,他不觉得律法对他的辖制,现在他杀人了,不管他跑到天涯海角,他都能感觉到律法对他的辖制和控告,怎么才能脱离律法的辖制呢?只有一个办法,死掉。死了,警察就不抓了,法院也不审判了,律法的辖制也就结束了,因为律管人是活着的时候)。罗马书六章告诉我们,我们与基督同死同埋同活的人,是脱离了罪,在罪上死,在基督里活了的人,因此我们也就脱离了律法的辖制。
律法对人还有刺激性功用,有两处经文告诉了我们这件事情,首先是罗马书第七章第五节:“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其次就是罗马书第七章第八节:“然而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这两节圣经,告诉我们律法对罪人来说还有刺激性功用
那么律法怎么刺激人呢?陈终道牧师用了个故事:假如今天你到候车室,看到一个牌子,上写着“请勿随地吐痰,违者罚款五元”。本来你并没有什么感觉,但当你看到墙上所写的字时,嗓子眼就发痒,觉得不舒服了,一会就生出痰来,痰出来怎么办,又不能咽回去,只有吐出来了。如果没有那个牌子,我的嗓子眼还不会觉得不舒服,这就是律法刺激人。再比如:农药瓶上写着:“请勿饮用,剧毒!”你一看见,马上就想这回丈夫再打我就喝上一瓶。再比如:玩气枪,气枪上写着“禁止对人射击”当有人欺负你时,你马上就想到“打他一枪”。律法本来是好的,但无意中却给人带来一种刺激。当律法刺激你犯了罪之后,又告诉你,你犯罪了,让你知罪,又把你的过犯显明出来,接下来,律法跳起来定你的罪,你该死,罪的工价就是死。
这个功用其实和救恩没有太直接的关系,所以我们在这里不多交代这件事了,我们就简单的说一两句,律法确实有遏制社会罪恶的功用,有人说今天的时代没有像挪亚时代那样明显的混论,就是因为这个时代比那个时代多了法律,有人说社会的法律原型就是摩西律法,因此今天很多基督徒非常关注律法的社会功用问题,想要藉着律法挽救政权,挽救时代,挽救人心,其实一旦我们太过于专注律法的社会公用,就很容易变成新派神学,将会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越来越远。唯一的拯救是基督,唯一能改变人生命的是基督,唯一能改变时代的也是基督,我们当为这个时代祷告,愿拆十字架的政权能归回十字架,愿抵挡受膏者的君王能信靠受膏者,愿挑战神权威的政客能降服在身的大能之下享受神永恒的荣耀。
结论
神圣洁的律法在一切妄图自己救自己的事上都予以一刀两断。因为神的律法是不能以不完全的顺服为满足。神的律法要求道德上的完全——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地爱神,其次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这是道德上的完全。在这完全上缺一点就是罪。这样,神的律法不但不能救我们反而显出我们在神面前有罪。所以,神的律法是一面镜子,照出我们在神面前的真正面目。它告诉我们已经得了不可救药的病症,已经病入膏肓。为了寻求救法,我们必须到神那里去,唯独他有行神迹,起死回生的能力,成就人所不能的事。